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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楼间的矮屋里作文1000字

作者:第一作文 来源:未知 时间:2021-12-10 字体: 手机浏览

方正之间

小时候最爱看爷爷写字。特别是到过年,家里要准备春联的时候。一大家子,上上下下,里里外外,几十副春联都是爷爷亲手写的。

腊月二十四,一大早,爷爷就开始忙活开,准备写春联了。取来整张的红纸,按照之前统计好的规格、数量,一一裁开,按照大小,分门别类地整理好。然后再用抹布把桌子擦干净,先在底下垫上几张旧报纸,然后再小心翼翼的铺上纸,翻开打好了草稿的小本子,里面都是之前精心拟好的对联,除了天增岁月人增寿,春满乾坤福满门之类传统的春联,更多的是奥运成功圆世梦,神七飞天扬国威之类的新春联。

这时的我,多半凑了过来。我在学校也写大字,不过用的都是成瓶的墨汁。看到爷爷的砚台,就自告奋勇来帮爷爷磨墨。抓着墨锭,在砚台上一圈一圈的打转,最初的新鲜感过去后,很快就坐不住了,显得不耐烦,随便拿着墨锭,随便捣鼓两下就结束了。爷爷多半只是笑笑,也不怪我,接过墨,再慢慢地磨研,磨到墨汁浓稠为止。

提腕,下笔。爷爷在纸上缓缓拖出一道又一道的墨迹,横、竖、撇、捺,每一笔都像锋利的钢刀,遒劲有力,好看极了。我看着既敬佩又多少有点着急,爷爷,你写字为什么总是这么慢吞吞的呢?不能快一点儿呢?爷爷写完所有的对联,把笔搁下,大功告成。爷爷摸摸我的头:有句老话,叫‘欲速则不达’,写字重要的是稳,得平心静气,认真写好每一笔。

认真写好每一笔,墨痕在我眼前或浓或淡的交织,认真做好每一件事,墨香渐渐的淡去,这句话就像锋利的刻刀,在我脑海中留下了深刻的痕迹。

现在到了高中,学习中有些题目做不出来,可我会认真的对待,努力尝试着去完成;将来工作了,也许还会面临这样那样的困难,我也将用认真的态度去对待,也许最后还是失败,但我坚信,认真做过的事,总比一开始就消极懒散,匆匆忙忙做完要好。

写字如行人生路,每一横、每一竖,都应刚直平顺,有始有终;人生亦如棋,作为下棋者,我们要有耐心,认真的下好每一步,获得自己满意的结局。

读遍小书,是为了读懂大书

我的阅读是伴随着我的成长的,长大的过程就是阅读的过程,从一开始的漫画,小人书,到后来的大部头名著。阅读对我而言从不是受苦的过程而是一种享受,沈从文说他的童年是在读一本小书的同时读一本大书。我的童年是光去读小书而忽略去读大书了。

我的阅读爱好的养成一是因为我父母鼓励读书,二是我的问题太多太杂以至于不好解答甚至不知如何解答。从此我开始自己寻找答案,从书中寻找。杨绛先生有一句妙语论读书:我觉得读书好比串门儿隐身串门。要参见钦佩的老师或拜谒有名的学者,不必事前打招呼求见,也不怕搅扰主人。翻开书面就闯进大门,翻过几页就登堂入室;而且可以经常去,时刻去,如果不得要领,还可以不辞而别,或者另找高明,和他对质。不问我们要拜见的主人住在国内国外,不问他属于现代古代,不问他什么专业,不问他讲正经大道理或聊天说笑,却可以挨近前去听了足够。我们可以恭恭敬敬旁听孔门弟子追述夫子遗言,也不妨淘气地笑问‘言必称亦曰仁义而已矣的孟夫子’,他如果生在我们同一时代,会不会是一位马列主义老先生呀?我们可以在苏格拉底临刑前守在他身边,听他和一位朋友谈话,也可以对斯多葛派伊珀蒂特斯的《金玉良言》思考怀疑。我们可以倾听前朝列代的逸闻轶事,也可以领教当代最奥妙的创新理论或有意惊人的故作高论。反正话不投机或言不入耳,不妨抽身退场,甚至砰一下推上大门就是说,啪地合上书面谁也不会嗔怪。这句话说尽了读书的好处,古人有言书读百遍,其义自现,正是这个道理。

我曾经被问过为什么要读书这个问题,我想了一想,没能回答上来,因为我得所有理由,人家用两个广为人知的事实即可反驳,一是海龟归来竟然找不到工作,二是很多现在腰缠万贯的人学历也并不如何的高。这可能是这个时代读书无用论最具有代表性的回答。甚至在学生中也有人认为读书无用,有人说数学最好,不用读,为什么要学语文?回答是学了语文你不会变文盲反驳是会读懂报纸,路牌,说明书就可以了,干嘛要学那么复杂呢,这是功利主义的回答。

人生在世除了追求金银等身外之物,更高一级的是对精神的追求,为什么我们中国人出国在外被称为土豪,我觉得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是太过注重物质,说句不好听的就是暴发户,红楼梦中形容这种没有文化积淀的人家有了一句诗前门绿柳垂金锁,后户青山列锦屏,真正的贵深藏不漏,但却处处显现,绝不是那种横扫商场如卷席的行为。

培根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从这个角度出发,就大概可知读书之于人的重要性。

读书虽不一定能让我们大富大贵,但一定会赋予我们更多选择的机会,因此,读书的目的显而易见,品类繁多的书籍给了我们另一双眼睛看懂世界,会让我们在这个世界左右逢源。

在高楼间的矮屋里

高楼间的矮屋里,住着一群不一样的人题记

高楼间的矮屋似乎总那么安静,安静得令我好奇。

一次一次地,我站在窗前,看着那几排矮屋,看着那矮屋里的人。

起初,我以为他们只是普通的城里人。

清晨,他们迎着第一缕阳光,加入上班的大潮,开始一天的生活。于是,那矮屋便显得安静了。傍晚,伴着下班潮的涌动,他们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回到那矮屋中。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走过。

后来,我又觉得他们是不一样的农民。

他们生活在城市里,却没有固定的工作。多少次,别人在工作,他们却在找工作。他们不知道要在矮屋里生活多久,虽然不断的努力着,却仍要像农民工一样蜗居在狭窄的空间里。可是,他们有着与农民工不一样的特点。他们接受过高等教育,拥有一定的知识,对于未来的生活,他们早已规划过千百次。坚定的理想,坚韧的性格,坚强的心灵,这一切,支持着他们不断的追求。在他们看来,困境就是铁犁,不断的开垦着内心的大地,虽然痛,却可以播种。

我终于明白,他们便是蚁族,一群生活在城市间的农民,城中村里的城市人。

自从步入大学,蚁族们便对自己的未来充满憧憬,希望从此改变自己的命运。谁又曾想到,走出大学后,他们却面临着异常艰难的境遇。低收入与高房价使他们住入高楼间的矮屋。从大学到城中村,蚁族们经历着巨大的精神落差。渐渐地,他们感到愈加的恐慌与不安。有时,站在高楼之间,他们觉得自己就像那矮屋一样,显得那么格格不入。可不去奋斗,又怎能在城市立足?面对漠视,面对淡忘,他们不懈的努力着,用自己蚂蚁般的身躯积聚力量,向梦想迈进。

蚁族们期盼着自己成为城里人,我们却一直视之为不一样的农民。

他们每天早出晚归,只希望自己能在城里站稳脚跟,像那高楼一样,坚挺的屹立着。我们却以为:就像矮屋终将被拆掉一样,总有一天,出身于农村的他们,终究要回到农村。

但蚁族们不在乎,依然为了梦想奋斗着、拼搏着终于,我们真正地认识了他们。

蚁族们虽不是真正的城里人,却也是不一样的农民。他们拥有不一样的知识,不一样的梦想,不一样的意志胸怀远大理想,心拥坚韧意志,矮屋里的那群人是不屈的勇士。

渐渐地,我习惯了那矮屋的安静。可我仍会不知不觉地来到窗前,和矮屋一起安静地为那群不一样的人祝福。

高楼间的矮屋,住着一群不一样的人,一群城市人,一群新农民。

向生命致敬

当作为父母爱情结晶的你在手术室矇胧着双眼,号啕大哭时,家人的心情是无比的激动,因为你的生命与他们已连在了一起。

一直以来,我们喜欢宠物远远胜于玩具,当你看到小狗互相追逐打闹,猫咪懒懒地晒着太阳,你会感觉莫名的开心、惬意;当你独自一人与宠物说话,即使它丝毫不懂你的想法,但你却感觉它在说话,这是生命的魔力,这是生命的交流。

一粒深埋在地下的种子,必须以生命的奔跑历经寒冬,冲破厚厚土层,才能将生命的绿意伸向蓝天;一粒蚕蛹,必须以生命的奔跑经历各种艰难和痛苦的蜕变,才能成为一只美丽绝伦的蝴蝶,翩跹于万紫千红的春天。鹰击长空,鱼翔海底,象弛平原,驼走大漠你需顽强地突破生命的极限,绽放生命的美丽。

悲剧大师叔本华说:生命的本质就是苦恼。但我却这样理解:生命就是肥皂泡,即使最终会破灭,但也要把它吹得更大更远。一位哲人说:生命是一个括号,左边是出生,右边是死亡,而只有中间由每个人填写。写得好的,轰轰烈烈,顶天立地;写得不好的,庸庸碌碌,缩头缩脑。有人写得踏实丰富,篇章虽短,却很精彩;有人写得猥琐卑劣,篇幅虽长,却很累赘。

因生命的存在,世界才有生机,我们才感到温暖;因生命的成长,美渐渐存在,幸福深入人心;因生命的碰撞,我们有了思想,有了语言,有了智慧的结晶。

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日月行色,斗转星移,生命的沉淀其实赋予了每个人不一样的自我。天鹅不善捕猎为何要学习猛禽?鱼不能爬树为何要用猿猴的标准改变它自己?要坚持自我,我们虽不能延长生命的长度,但可以拓宽生命的宽度。我们不是能得一百一十米跨栏金牌的爱因斯坦,不是会微积分的贝多芬,我们不是复制人生,而要活出自己生命的色彩。

古人云:死生亦大矣。生命只有一次,需要我们去珍惜,去保护,但在信仰、正义面前,就算献身,又有何妨?正是花样年华的小姑娘何玥,在生命凋零的一刻捐出自己,接受生命的洗礼,命运如此残酷,她却像天使一样飞翔,她用平凡的生命最后的闪光,把人间照亮。

德国哲学家尼采曾感慨:每一个不曾起舞的日子,都是对生命的辜负。我因自己存在生命而感激,我热爱生命,就象卡西莫多追求自己的爱斯美达拉一样;我渴望生命,就象万物等待三月里的雨水;我尊敬生命,就象虔诚的教徒尊敬上帝一样。

向生命致敬!

美丽的遗憾

一个周末的夜晚,与朋友走在街上,潇潇的细雨打湿了朦胧的灯光,萧瑟的树枝在风中轻轻摇曳,路上的行人稀稀落落地彳亍着,很容易让人想起梧桐更兼风雨的意境。在街边的拐角,有一家小得不起眼的店铺,五彩缤纷的贺卡,精巧可爱的工艺品,美丽雅致的装饰品以及柔和的彩灯,渲染出一片恬静温馨的氛围。于是,与朋友不约而同地走进店内。突然,眼前一亮,发现那静静挂在墙角琳琅满目的小饰物:木头的质地中,折射出一种不可阻挡的魅力,古朴而又可爱。可惜我俩都没带钱,无奈之中,只得告别这家小店。

事隔几日,我又想起那可爱的小挂件,想象着能够拥有它,挂在颈项间,一定颇有情趣。可我已记不起哪条街哪个小店。一天,在回家的途中,我凭着模糊的印象,寻找着那条街,那家小店,想找回原来的感觉。然而,给我的却是失望。

以后的日子,平淡如水,可总觉得怅然若失,心中总牵挂着那件饰物。人的一生,要经历许多世事,遇到许多事物,然而能使自己一见钟情,并久难放下,永不淡忘的东西又有多少呢?如果不努力去追求,去拥有,错过了机会,恐怕只有与遗憾作伴了。也许正是出于这种心态,我冥思苦想那个美好的周末

于是,又一个周末,我出发了,依旧是朦胧的街灯,摇曳的梧桐,稀落的路人,只是没有了凄美的秋雨,但那份感觉却来了。奇迹般地,那间小店出现在拐角,依旧那么小巧,那么温馨。奔进店内,墙角那些久违的魂牵梦绕的小挂件依旧那么抢眼,那么可爱!我一个个拿起,又一个个放下,东比较西挑选,每一件都那么招人喜爱。最后只好在依依不舍中,挑中了一个下坠象牙形的小玩艺,迫不及待地将它挂在脖子上!那种感觉真美。这串五十元。店主的报价使我愕然,我费解:小小的木头挂件,竟要五十元!我顿时感到脖子的沉重,毫不犹豫地摘了下来,放回原处,坦然地走出小店,甚至没有回头

虽然那个小挂件终不属于我,但我却释然,就让那个古朴可爱的小挂件永远留在街头那家不知名的小店吧!

不是每个梦都能圆,不是每份付出都有回报,人生在世,我们有着太多的无奈与遗憾。但或许正因为有所遗憾,生活才更真实、更深刻、更显本色。

那串可爱的小挂件,那个美丽的遗憾,会留在一个女孩的记忆中,永远,永远

以雨为话题

时光荏苒,路旁曾盛开的野菊花,虽经历雨打风吹,仍有缕缕清香飘过。

题记

午后,一场淅淅沥沥的春雨悄然落下,滋润了田间的禾苗,洗涤了尘世的繁芜。

闲来无事,撑着白底碎花小伞,漫步在乡间田野上,眺望远方若隐若现的群山,云雾缭绕。微风拂来,调皮的撩起我额上的一缕碎发,夹杂着丝丝细雨。置身于此情此景,我的思绪飘向了那遥远的古代。

公元前的某一天,黑暗的刑房里,惨无人道的刑罚拉开了序幕,没有令人痛彻心扉的呼喊,更没有委屈的泪水。他毅然的挺了过来,那之后,他没有自甘堕落,而是将满腔愤慨挥洒于笔尖,追古觅今,终成就了千古不朽的《史记》。他就是司马迁。

仰首是春,俯首是秋。那个黑暗的时代,人生的狂风暴雨没有将司马迁打到。他挺直了脊梁才不会泯然众人矣,而名垂青史。今天,谁不期盼朝阳破晓前的璀璨?谁不期盼花朵绽放的艳丽?谁不期盼田里的庄稼获得丰收?然而,不经历风雨,又怎能见彩虹?人生的道路不会是一帆风顺,畅通无阻的。我们在前进中难免会遇到连接另一端未知世界的拐角。走,还是停?昂首挺进,还是萎缩蠕行?在那一端,会是阳光还是风雨在等待着我们?选择,至关重要。停,则选择了失败,勇敢前进,当暴风雨来临时,抬头挺胸,以坚定的信念闯过去,相信成功正在不远处向你招手,对着你微笑。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苏武怀抱汉匈和睦的夙愿,奔走于茫茫大漠,阔别长安的歌舞升平,游走于异国他乡。面对单于荣华富贵的利诱,铁血男儿,用不屈与铮铮傲骨做了最完美的诠释。《奴书》记载,武留匈奴凡十九岁,始以强壮出,及还,须发尽白。历史不能忘记,在浮华与坚定之间,他选择了后者,选择了精忠报国。或许,他迈出关外的第一步时,人生的狂风暴雨就已经降临了吧!年少轻狂的我们,总以为自己什么都会,不理会父母、老师的谆谆教诲,直到摔了跟头才恍然大悟。也许,下一个路口将会有人生的风雨等着你,不要畏缩退却,一切总会过去,不是吗?

一阵刺眼的眼光射来,我抬起头望了望天空,太阳出来了。收起雨伞,我踩着湿润的泥土,微笑着向前走去。雨过总会天晴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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