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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梭梭拉拉最要好》读后感400字

作者:第一作文 来源:未知 时间:2021-12-16 字体: 手机浏览

三国演义读后感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每当耳畔响起这深沉而雄浑的音调,我的心便随这歌声穿越千年时光,去追溯令人向往的三国历史

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阅读到罗贯中的《三国演义》。开始阅读时,我一知半解。后面居然越看越懂了,一捧起它,就爱不释手。书中的情节经常梦幻般地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我完全被书中的人物和情节震撼住了。书中的内容描述从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近一百年的历史风云,描述了众多激烈的战争场面,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有赤壁之战、官渡之战、彝陵之战,还塑造了一批有着鲜明个性的英雄人物,如仁慈忠义的刘备,有勇无谋的张飞,阴险狡诈的曹操,优柔寡断的孙权当然令我感受最深的却是军师诸葛亮。

诸葛亮,神机妙算,足智多谋,愿为蜀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一次次带领蜀国走过危难。可是,他虽自比管仲,却不如管仲那样知人善任,这导致他在街亭一役中栽了个大跟头。街亭失守使蜀国损兵折将,甚是惨重,由战略进攻转为战略防御。看到这里,不禁为诸葛亮叹担忧:一个如此聪明的人,经此一役,想必会大受打击,一蹶不振。可是诸葛亮并没有如此,而是用自己的行动去弥补曾经的过失,战胜自己。

人生就是一条崎岖坎坷的路,路上有荆棘、沼泽,充满着遗憾。相比诸葛亮对人生的态度,我是多么的不如呀!每当考试考砸后我总会埋怨,埋怨上天的不公,却不去分析自己失败的真正原因,只想放弃,不求进取。

读完了这本书之后,让我增长了不少的见识,也让我明白了只要认清自己,改变自己的缺点,才能取得成功,才能成为国家的栋梁。对我来说,《三国演义》就是一盏奇特的灯,一盏明亮而永不熄灭的灯,它不仅照亮了我的心灵,更照亮了我的人生。

读《穿堂风》有感

窗外,鹅毛大雪纷纷扬扬,严寒包裹着整个城市。可当我一想起这种爱大爱;这种心自尊心;这种童年苦难的童年;这个故事纯美的故事,一阵暖意便涌上心头

火热的夏天来势汹汹,到处都热得不像话。但最凉爽的,还是乌童家的穿堂风。也正是因为这穿堂风,让热情、淳朴的乌童遇到了男孩橡树。橡树是个孤苦伶仃的孩子,父母亲离异后,他一直由父亲抚养。祸不单行,父亲又因偷盗进了监狱,只剩下双目失明的婆婆照顾他。橡树是村里最不受欢迎的孩子,大家都说他手脚不干净,小朋友们也不与他玩了。每当其他孩子在乌童家草棚下享受穿堂风时,他却只能在大火炉般的野外奔跑

村里屡次失窃,大家都把怀疑的目光指向了橡树。自尊的橡树想证明自己的清白,但无奈的是,村里的人都不相信他,并且认为他是个没教养的孩子,便不再理他

橡树并没有放弃证明自己的清白。于是,在一个晚上,他发现了真正的小偷邻村的瓜丘。他并没有张声,悄悄地回了家,犹豫了一会儿,偷了奶奶藏在储钱罐里的钱。在第二天早晨,他去铁匠那里打了一副手铐。晚上,橡树又遇到了瓜丘。面对比自己大十几岁的瓜丘,他毫不畏惧,把手铐铐在了瓜丘的手上。经过一番挣扎之后,瓜丘也感受到橡树的自尊心,于是在全村人面前诉说了自己的偷盗行为。村里人都觉得自己以前错怪了橡树这样一个清清白白的孩子!大家很愧疚。橡树见到自己慈祥的婆婆,泪流不止,搀扶着年迈的婆婆回了家。第二天,乌童邀请橡树去自己家的穿堂风玩,但他没有答应,也不说不答应,只默默地脱下衣服,在河里游泳去了。片刻之后,河里只剩下一道长长的痕迹

这,就是国际安徒生奖获得者曹文轩老师写的《穿堂风》。曹老师用细腻有力的笔触,描摹了一个男孩子的孤独与倔强;用温暖和大爱,讲述了一个守护和尊重童心的故事。读完这本书,没有人不这样夸赞:好一个既勇敢又倔强的童心啊!好一个既坚定顽强又充满智慧的孩子啊!被人们冤枉对孩子来说是一个极大的心灵创伤,但橡树用他的智慧与行动证明了自己的清白,重新获得大家的信任。读完这本书,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我真为那些误会橡树的人感到羞愧,这么好的一个人就被你们冤枉成一个小偷,太可悲了!你们应该扪心自问:难道一次犯错就永远在犯错吗?难道我们就不能给他人改正错误的机会吗?

对于孩子来说,这是多么苦难的童年啊!对于大人来说,这又是多么可悲的孩子啊!对于读者来说,这又是多么纯美的一个故事啊!

篱笆短,篱笆长,

一群大雁飞南方;

横一行,竖一行,

有只孤雁落一旁;

天皇皇,地皇皇,

落单的大雁一路唱,

日也唱,夜也唱,

唱得天地丝凉凉

合上书本,我仿佛又听见了乌童的歌声;闭上眼睛,我仍然想着想着橡树的孤独与倔强,想着那大片大片的油麻地,想着发生在油麻地上的这个撼动人心的纯美故事

随遇而安读后感

淡定从容,随遇而安。

题记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故事,而每个故事却又都千差万别,但这个词却有点以不变应万变的味道。随遇而安,是指能够适应各种环境,它是一种对待生活的态度。

孟非从重庆的童年生活,黑暗的高中生活,印刷厂辛苦的工作以及走上电视之路的风风雨雨中坚持了下来。四十年的人和事,四十年的酸甜苦辣,最终被浓缩为四个字:随遇而安。坚持自己的信念,踏实的做着自己手中的一切,这并不是浪费时间,而是积攒自己的阅历,磨砺自己的意志。待到破茧成蝶日,终于翱翔在天空。

书中每一句都透露着朴实与平淡。尤其是自序,写的非常谦虚,但却是发自内心,朴实真华。我无法真正领悟到孟非的那些斑驳的记忆,它们在他的脑海中,历久弥新。误解,嘲笑,刻薄这些恰恰成为了他登上成功的阶梯,斑驳的记忆一步一步地被他的脚步所泯灭。因为聪明的人会把这些当作他们日以发愤的动力,而愚笨的人,选择遗忘,认为那只是一场失误罢了。

三个月的新疆生活,孟非完全地融入了那块土地,悠久的历史和博大文化让他沉迷。他曾想过有朝一日,放下所有,在茫茫戈壁滩上看长河落日,大漠孤烟,赏人生酸苦,品记忆辛辣。

由一个印刷厂的工人,成为一位知名的主持人,这光鲜的背后,是一个人执着,自信的结果。虽然他的成功不可复制,但他对待人生的态度却可以粘贴。一路走过,风风雨雨不能白白承受。趁着有理想的时候,趁着有热血的时候,趁着还有资本拼一把的时候,尽管放手一搏。

随遇而安也说明了孟非面对人生的心态,四十无惑,这个时候的人就应该淡泊明志,宁静致远。我承认,虽然我们还是年少轻狂。摸爬滚打的时期,但是人生正因是这样的历程。慢慢地,慢慢地,衰老。所以,如果还有遗憾,趁你还有现在。

读《梭梭拉拉最要好》有感

在这个寒假里,我利用一些空余时间去阅读了《梭梭拉拉最要好》这一本书,这本书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

梭梭拉拉是一对双胞胎姐妹,当模特的妈妈极度爱美丽,摄影师爸爸喜欢自由,生养了性格相反的一对姐妹。梭梭站在爸爸那边,拉拉站在妈妈那边,互相有些小小的不屑和冲突。梭梭拉拉的相貌很像,所以经常利用周围人的错觉玩淘气的互换游戏。爸爸妈妈因为性格的不合分离,暑假里,梭梭跟着爸爸到处看风景,像男生一样独立自由。拉拉在妈妈的训练和熏陶下,扮演优雅淑女。她们两个表面上吵吵闹闹,互不相让,但在暗底下却你想我来我想你,在她们两个人的心中,对方都是自己在世界上最要好的姐妹。并且想方设法的让那两个明明相爱却倔强的两个大人重新在一起,也生出不少波折,功夫不负有心人。最后,梭梭拉拉和她们的爸爸妈妈都明白了亲情是这个世界上最不能分割的爱,这一对亲密的姐妹终于也不用在分开了。

读完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只有亲情是这个世界上最不能分割的爱。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这句话从古代一直传到今天。

如今的社会,家家户户差不多都有狗的身影在流动。而我国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大师也用他的作品《我们一起走·迪克》再次为我们展现了人类和狗的亲近。如果有一天,我问你,你要带一件物品去远走高飞,你会如何做出选择?这似乎很难决定。但对于瞎子和阿炯来说,他只需要一把二胡,其他的东西他都能舍命扔掉。直到有一天,一条狗出现了,他的生活才能因此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迪克本来是一条血统纯正的猎犬。你的母亲美丽的发光,你的父亲大黄蜂出生高贵相貌英勇无比,和你同时出生的狗弟和狗妹都继承了你父母的美丽和英俊潇洒,而你一出生就丑陋无为:一副斜巴眼,眼角挤满了狗眵糊,鼻梁平塌,天生一张歪嘴上嘴,还有一个v型豁口。你还长着一身乱糟糟没有光泽的狗毛。好几处都体毛脱落。简直丑的出奇,你被母亲嫌弃,主人将你扔到了森林里,你变成了野狗,你必须学会寻找食物,当时你还小,只能捡得吃其它猎狗吃完剩下的肉渣。你常常饥饿无比,就这样,你在饥饿的考验下学会了自己觅食,你生活在森林里,整天自由自在,无忧无虑。但你渴望能有个主人。因为那是每一只猎犬梦寐以求的梦想。

你冒冒失失闯进了很多家,却被人类无情的赶了出来。一次偶然的相遇,你认识了阿炯。阿炯带着你穿过了死林认识了阿炯的阿妈。你们又因一曲二胡独奏一举成名。最后你咬伤了人,人们都死了心要杀你。于是阿炯便带着你永远流浪。

对于一只狗来说,它最希望得到的是有一个主人,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狗,它也许美丽照人,它也许丑的让人难以入目。但它永远是你的狗,因为你和它一起生活过你为它讲过自己的事情。阿炯之所以做出这个决定,是因为他还惦记着迪克,毕竟在有着生死观念的死林中,一人一狗相依为命,迪克守护在自己的身边,给了他生的悬念。现在阿炯出名了,过上了好日子,他一定不会忘记迪克。带着迪克去远走高飞,这是唯一的办法。在这以前,我也曾有过一条小狗,我们无话不谈,我高兴时笑的肚子疼它也在那儿乐得打滚儿。我做错事,伤心难过时,它总是跑到我的面前,我向它诉苦,我也打了它,但它都一言不发直到我开心为止。现在小狗已经不在我的身边了。但我认为它一定很想我,我也很想它。因为我们的心连在一起。这一切的一切,再一次向我证实了一句话狗是人类最重要的朋友。

浮生六记读后感

《浮生六记》的译文者张佳讳在序言中写到古来通文辞,善解语的才女,和通情达理,痴情一往的妻子许多时候是相互矛盾的,但在芸身上,浑身璞玉地凑成了一体。林语堂也曾经评价过芸是中国文学中一个最可爱的女人

芸,就是沈复所编写的浮生六记中闺房记乐中的重要人物。

沈复自小便有亲事的,但由于对方病逝,也是无可奈何的,同时也让他在一次机遇中结识了芸这个温暖贤良的人。

芸所生长的环境不是那么良好,多年来一直都在除了丈夫疼爱而没有什么地位的家庭里当媳妇儿,虽然有为人妇的许多压力,但她依旧活地潇洒自在。而且温柔冷静,落落大方,总是十分宽容沈复,这做为一个女子,确实是十分可爱的地方。也是芸之所以成为本书的亮点之处。

在文章中我印象很深的便是芸女扮男装同沈复出门去逛庙会,害怕惹了麻烦,大方地承认自己的女人身份。将芸的活泼可爱写的活灵活现。还有一处十分令人动容的故事,便是芸主动帮沈复找妾室,而且十分乐意,并说这样一来便有姐妹同自己一同了,这样便不会孤独。后来认识了憨园,也是十分优秀的女子,便帮丈夫暗示,虽说最后憨园还是因为社会的封建而被嫁到有钱人家里,但这件事却写出了芸的心胸开阔,温婉贤良。

芸是《浮生六记》的一抹美丽的色彩,芸的早逝也无不是一个遗憾,但芸的可爱之处却被众人所颂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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