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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什么在一起的日子作文800字

作者:第一作文 来源:未知 时间:2020-12-26 字体: 手机浏览

与“霸王鸡”在一起的日子

绿树浓阴夏日长的时节,我回到姥姥家,一股肉香扑面而来,环顾四周,仿佛少了一道喧闹的风景,才想起,与霸王鸡已是一别经年两茫茫了。

有一年春天,村里盛行养笨鸡,据说农家纯粹的养法好处多。小舅舅去抓了六只,活蹦乱跳的小雏鸡,成功的为姥姥开启了养鸡模式。

一只公鸡,五只母鸡,吃的是自家地里生产的粮食,还有野菜野草,蚂蚱虫儿,姥姥家的院子很宽敞,开辟一片空地供它们散步,绰绰有余,有时它们还外出溜达溜达。母鸡体型优美丰满,羽毛光洁,公鸡高大威猛,羽毛华丽,鸡冠特别红,远远看去像一团火。

那年寒假,我终于体会到了什么叫魔音入耳和,三更灯火五更鸡了。家里那只公鸡果然半夜三四点钟就开始打鸣了,附近的鸡也跟着接力下去,各种唱法层出不穷,音此起彼伏,我蒙头塞耳均是无效,只能恨恨的想,瞎叫唤啥,如果不是看你斤两不够,把你当年货了!于是,公鸡的,喔喔喔,母鸡的咯咯咯,伴随着我度过了整个假期,后来,竟也习惯如常了。

第二年初夏,家里的公鸡啄人了。姥爷说公鸡啄人,只因为吃了蜈蚣我对此深信不疑。话说西游记里的昂日星就是蜈蚣精,蝎子精的克星。那里有着金灿灿斜阳的傍晚,舅舅带着我们打开院门走了几步,就有一只离弦之箭飞来,那攻击力不容小觑。早有准备的舅舅抄起了一根木棍,先一招泰山压顶,后一个龙爪擒拿,搞定了来势汹汹的大公鸡。我和妹妹仓皇逃进屋里,关上门,惊魂未定地望着纱窗外。从此,霸王鸡因此得名。

晴朗的天气,人们都爱把自家的鸡赶到村里的一大片空地上去放风。那里也是它们的乐园,可以吃吃草籽捉捉虫,但战斗也无处不在。好勇斗狠的霸王鸡为了霸占领地,跟别的公鸡打过许多架,结果是打遍全村无敌手,嘴巴尖利得把人家鸡的鸡冠都啄出血来。不知是它本身的功夫比较好,还是前期的舅舅、我和妹妹的陪练,总之,它以仅少了几撮鸡毛的绝对胜利赢得了江湖霸主的地位。其所到之处,别的公鸡都避让三分。那派头,好像哪个山头的山大王。

庭院深深,鸡犬相闻,日子如流水般过去。却不料,霸王鸡竟会那么快挨了刀,果然,鸡在江湖飘,哪能不中招。

小舅后来打电话,霸王鸡的嘴被狗咬断了,无法进食,奄奄一息,姥爷给了个干脆。

肉香飘满整个屋子,霸王鸡永远和我们在一起。

大扫除

就在五一劳动节的那一天,我们学校进行了一次大扫除。我们班也开始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战斗。

当李老师分配好工作任务之后,大家立马行动起来,李毅航他们几个擦窗子,闫浩睿擦前后门,吕天熙他们洗桌子

我也开始作战了。我先站在讲台上观察了一下敌情,发现了好多的敌人啊!于是,我赶快拿上拖把、扫帚这些强有力的武器开展进攻。这时,我发现:不好,我的武器没有能量了。于是,我飞快地跑去卫生间里给它们增加了能量。然后,回到战场,与新一轮的敌人继续作斗争。果然,力量充沛的武器就是够强大,三下五除二地就把灰尘大敌打的是落花流水了!

到了第四组的时候,竟然遇到了大魔王墨水。我来回攻击了几个回合,竟对它没有一点杀伤力。于是,我给水子弹里加了点清洁剂这个有力的弹药,才一举消灭了这个大魔王呢!

过了一会儿,我发现班级外的走道没有人去作战,还有个大魔王没有消灭呢!我赶紧跑出去攻击。可它不愧是大魔王,我把之前的招数使尽,它却连一点反应都没有。我只好放出大绝招:将酒精这个重磅武器用上了。果不其然,这个大魔王也被我击败了。

我们班的卫生在大家的战斗下终于旗开得胜了,窗明几净,尤其是这地面干净得发光。看着胜利的果实,我的心里美滋滋的。

巴黎•小王子

珠穆朗玛峰是世界最高峰,海拔高八千八百四十四点三米。在攀登珠穆朗玛峰的时候,我遇到了来自B612的小王子,他看上去很虚弱。看他呼吸困难的样子应该是缺氧了,我拿出氧气筒给他。他默默说了一声:谢谢。我说:太危险了,我带你走。我立刻启动我的私人直升机,把他带到了法国巴黎。(M1启动直升机这些比乘飞机更具体,更具有画面感。)

我的飞机刚刚到达巴黎的草坪,小王子的气色看起来就好多了。

法国的美食数不胜数,来到法国肯定要吃三大美食:鹅肝、黑松露、鱼子酱。松露,是一种生长在地下的菌菇,在法国有黑钻石美名的松露,只有训练有素、嗅觉灵敏的狗才能发现。所以松露是极其珍贵的,如果带小王子品尝这么名贵的美味,他一定很喜欢。

鱼子酱,鳍鱼鱼卵,在十三世纪,被称为人间极品的。现代美式当中比如寿司,还是很喜欢以鱼子酱作为配菜。我其实很偏爱鱼子酱,每当它们一个在我的嘴巴里爆破的时候,就感到很好玩。我觉得能边吃边玩的,才是最美味。

小王子看到美食直流口水,因为他说自己的B612星球,没有那么多的美食,真是遗憾呀!

为了让他虚弱的身体,变的更有力气,我带小王子去品尝了美味的松露和鱼子酱。

然后我带他玩了巴黎所有的景点

富丽堂皇的凡尔赛宫,金碧辉煌,豪气非凡,多么奢侈尊贵的王室风范。

雨果笔下的巴黎圣母院,哥特式的尖顶,顶部的钟楼,让人不能不想起美丽的爱斯美拉达和卡西莫多的故事。

战神广场上的埃菲尔铁塔,法国的铁娘子,巴黎的城市地标。300米高的塔上,我们领略着整个巴黎热闹喧哗的美丽夜景。塞纳河映出了夜空中灿烂的星星,美丽如一名贵妇。夜空中的星星,又衬托出塞纳河的宁静,犹如一位娴雅的淑女。

晚上的时候,小王子想家了,他还是选择跟我告别。起先我以为他会留在我们繁华的地球呢,没想到还是回他自己那个小星球去了。

我带他去看地球的各种繁华,可他还是追求简单的生活。他,让人觉得很真诚。为了给他践行,我准备了鹅肝。在法国历史上,鹅肝被作为皇室珍品。对于鹅肝的美味,只有喜欢他的人才能懂得。小王子品尝完以后,对我说:谢谢你,鹅肝很美味。不过此刻我更怀念我自己星球上的豆子。再见了!

听他这么一说,我们真是要分别了。

再见,真诚的小王子!

一双普通人的手

我的祖父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无论是从他布满岁月刻痕的脸庞上看来,抑或是从他普通平常的衬衫与开了线的裤脚看来,他都是一个极其普通的人,像茫茫沙海中的一粒,又像万顷碧波中的一滴。但他的手却教给了我很多道理。

小时候,我喜欢坐在祖父的怀里,看着他用一双粗糙的,布满薄茧的手将花生壳捏碎,再将其中的花生挑出来给我。小小的我觉得祖父的手是如此厉害,能为我取出那么那么多的东西。祖父的手很宽大,手指不长,皮肤黝黑而暗淡,有的地方还出现了色差,一块深和一块浅的。但他的手掌总是温暖的,干燥的,厚实而有力的。

后来,我总是被祖父牵着去到田边,金黄的稻子平铺开来,谦逊的低着头,天是澄明的蓝,草是青翠的绿,暖风轻起,这片稻田便如同金黄色的波浪一般起伏,摇摆。祖父便站在这起起伏伏的波浪中,弯着腰,一双手拿着镰刀,用力的向下挥舞,成片的稻谷便被他切割下来,他的手青筋毕露,手指攥得很紧,另一只手便挥动弯刀,划出痕迹,像一位沉醉在音乐中的指挥家。他的手上布满汗水,皮肤显得愈发黝黑。那时的我不知道这样的一双手里面有着什么,后来我才明白,祖父的手里面有撑起一个家的毅力与艰辛,是一双能为亲人遮风避雨的手。

我那时年幼,总是要这要那,每次都是一定要带点什么东西回家。若是不如意了还要哭叫。祖父每次都会按下父亲拉我回家的手,然后从他的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叠散的零钱,然后蘸了口水,一张一张的数,一块,两块,直到数出了给我买糖的钱为止。我望着祖父布满老茧和伤痕的手,很想拥有那样一双可以实现愿望的手。但长大后我才明白,那双手并不是美丽的,反而像破碎的瓷器般布满伤痕,但他的双手里,却饱含了对他孙女的深沉爱意。

祖父有的只是一双布满风霜的手,斑驳黝黑,没有光泽,但他的手里,藏着对家庭的爱,对未来风雨的坚强不屈,是一双普通人的手。但正是因为有了这些普通农民的双手,我们才能组成这个庞大的社会。他的手看来普通,在但在我心里却绝不平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