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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注孙子兵法计篇

来源:网友 时间:2022-09-12 手机浏览

《计篇》

曹操曰:计者,选将、量敌、度地、料卒,计於庙堂也。

孙子曰:兵者,国之大事也;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故经之以五,校之以计,以索其情。

曹操曰:谓下五事七计,求彼我之情也。

一曰道,

曹操曰:谓导之以教令。

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道者:令民与上同意者也;故可与之死,可与之生,民弗诡也。

曹操曰:危者,危疑也。

天者:阴阳、寒暑,时制也;顺逆,兵胜也。

曹操曰:顺天行诛,因阴阳四时之制。故《司马法》曰:“冬夏不兴师,所以兼爱吾民也。”

地者:高下、广狭、远近、险易、死生也。

曹操曰:言以九地形势不同,因时制利也。论在《九地》篇中。

将者:智、信、仁、勇、严也。

曹操曰:将宜五德备也。

法者:曲制、官道、主用也。

曹操曰:曲制者,部曲、旗帜、金鼓之制也。官者,五官之分也。道者,粮路也。主用者,主军费用也。

凡此五者,将莫不闻;知之者胜,不知者不胜。

故校之以计,以索其情。

曹操曰:同闻五者,将知其变极,则胜也。索其情者,胜负之情。

曰:主孰贤?将孰能?

曹操曰:道德、智能。

天地孰得?

曹操曰:天时、地利。

法令孰行?

曹操曰:设而不犯,犯而必诛。

兵众孰强?士卒孰练?赏罚孰明?吾以此知胜负矣。

曹操曰:以七事计之,知胜负矣。

将听吾计,用之必胜,留之;将不听吾计,用之必败,去之。

曹操曰:不能定计,则退去之。

计利以听,乃为之势,以佐其外;

曹操曰:常法之外也。

势者,因利而制权也。

曹操曰:制由权也,权因事制也。

兵者,诡道也。

曹操曰:兵无常形,以诡诈为道。

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

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

曹操曰:欲进而治去道,若韩信之袭安邑,陈舟临晋而渡於夏阳也。

故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

曹操曰:敌治实,须备之也。强而避之,

曹操曰:避其所长也。怒而桡之;

曹操曰:待其衰懈也。卑而骄之 ;佚而劳之

曹操曰:以利劳之。亲而离之

曹操曰:以间离之。

攻其无备,出其不意。

曹操曰:击其懈怠,出其空虚。此兵家之胜,不可预传也。

曹操曰:传,犹泄也。兵无常势,水无常形,临敌变化,不可先传也。故料敌在心,察机在目也。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多算胜,少算败,况无算乎!吾以此观之,胜负见矣。

曹操曰:以吾道观之矣。